资金占用暴露浩欧博内控问题 公司称内部对相关个人已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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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7 10:45

  财联社(南京,记者 王俊仙)讯,“我们内部(对个人)有一些处理,这是内部的决定,不太方便说太多。”对于公司非经营资金遭到关联方占用事项,浩欧博(688656.SH)内部人士向财联社记者如是表示。 

  昨日晚间,浩欧博回复交易所问询函,详细披露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相关经过,而公司内部付款流程经过五人审核或审批,却无一人提出不同意见,这已暴露出公司存在的内控问题。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上述审核或审批内部付款流程的五人中,李翊和王凯均是自去年5月起分别担任浩欧博财务总监和董秘职务。 

  上市半年即发生资金占用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浩欧博去年1月登陆科创板,而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距离公司上市半年时间。 

  2020年3月,浩欧博实控人之一陈涛转让了一部分其通过苏州外润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给外部股权投资基金。去年7月下旬,苏州外润接到税务部门通知,要求按35%的税率尽快补交股权转让所得税款的差额及相应滞纳金,预估金额约1700万元。 

  陈涛认为金额较大,无法在短期内筹集到位,其向浩欧博实控人之一、董事长John Li表达该资金需求,并表示预计将在短时间内归还。 

  随后,浩欧博及子公司在去年7月23日分别以自有资金1200万元和500万元临时拆借给苏州外润,用于及时履行陈涛补缴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而陈涛通过苏州外润在一周内将资金偿还给浩欧博及其子公司。 

  上述浩欧博内部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按照流程,首先要鉴别关联交易是不是属于资金占用,如果不是资金占用,属于正常关联交易,达到一定金额,需要经过董事会审批后公告,“这个事情在鉴定的环节就已经属于资金占用性质了,不管后面履不履行程序,不能这么做的。” 

  暴露内控问题 

  而从浩欧博披露的内部流程来说,此次借款从得知资金需求到放款相当“快捷”。 

  根据公告,陈涛在获得John Li同意和口头指令后,由浩欧博出纳发起付款审批流程,财务副总监韩书艳、财务总监李翊、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王凯、公司董事长John Li依次完成内部审批。浩欧博在2021年7月23日完成审批付款内部流程后,直接向苏州外润支付借款1700万元。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去年5月浩欧博董事、董秘兼财务总监李淑宏辞职,随后浩欧博聘任李翊和王凯分别任职财务总监和董秘职务。 

  浩欧博在回复问询函时表示,公司已建立与资金使用、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的内控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对内控制度理解不到位,导致内控制度执行上出现偏差。 

  知名财税审专家、资深注册会计师刘志耕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这个公司的情况是,该笔款项先后经过了公司五人审核或审批,没有一人提出不同意见,由此可见,至少在此次资金占用问题上,该公司的内部控制成为摆设。 

  刘志耕进一步向财联社记者认为,上述问题说明公司相关人员要么对内部控制的规定和要求不熟悉,不懂得哪些行为属于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要么工作责任心不强或无视内部控制;要么是在实控人面前执行内控制度的独立性不强。但不管哪种,都违反了相关规定,所以对该问题应该予以整改。 

  是否对相关个人处理? 

  浩欧博在公告中表示,采取以下具体整改措施消除上述事项不利影响,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积极督促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借款利息,尽快消除不利影响。苏州外润已于2月16 日按3.7%的年化利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足额支付利息9630.14元。 

  此外公司将完善内控制度,防范内控风险,进一步提高持续规范运作能力;并组织公司内部培训,提高规范意识。 

  对此,刘志耕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这次违规情形不是很严重,而且公司也及时对实质问题进行了整改,但整改措施仅是针对公司层面的补收利息,相关个人对违反内部控制规定的问题并没有公开表态,而且公司公告中对相关个人的处理意见也是轻描淡写,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整改还不是很到位。如相关人员最起码应该写个检讨,保证下不为例。 

  当财联社记者问询公司是否对相关个人进行了处理,浩欧博上述内部人士回复称,公司有处理的,这是内部的一些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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