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利好经济政策频出的背景下,股票市场火热,又一次带来开户热潮。多家腰部、尾部券商打起“开户战”,公众号、微博、小红书等各平台财经“大V”引流开户的现象也日渐增多。
虽然此前监管部门曾规范大V引流开户行为,要求证券公司不得开展相关合作,但仍有不少大V通过私域流量进行引流,吸引了不少为低佣金而来的新手“小白”。有市民发现“低佣、免手续费”等引流手段未必为真,大V引流背后还存在着群聊荐股、诱导投资者付费购买服务等风险。
大V引流开户套路多,部分存在虚假宣传
目前,抖音、小红书、B站等社交媒体平台已成为券商业务获客的重要途径。此前,证券公司与平台“大V”引流合作主要是投放开户链接,投资者通过点击开户链接转到相关公司开户页面进行开户操作。
证券公司与平台“大 V”引流合作主要是投放开户链接模式。但随着社交平台的玩法越来越多样,大V引流开户的途径也越发隐蔽,很少在博文里直接添加开户链接,而是在评论区通过置顶评论或私信关键词回复的方式发送自己的微信二维码,再一对一发送券商客户经理的联系方式。
一名财经博主的微博评论下表示自己有“低佣金开户渠道”,需要的粉丝可以私信联系,记者私信后博主发来微信号,要求微信上语音沟通。问清资金体量后,博主推荐了一名证券客户经理的微信,并告诉记者“这是作为朋友之间推荐的”。该博主坦言道:大V引流并不合规,所以不要提及博主和粉丝的身份。记者添加了该客户经理后,客户经理要求记者选择位于湖南衢州的证券营业部,表示交易佣金可以降至万分之一,而如果直接在客户端开户,交易佣金则为万分之三。
同样地,记者在一财经自媒体公众号推文内加了大V的微信,随后被转交给其助手,助手发来一个开户文档,文档内列举了各家证券的最低佣金和手续费,最低佣金可以到万分之零点七五四。选择开户证券后,助手会发送相应证券开户人员的企业微信,还特别提醒“企业微信中不能问低佣费率”,否则会调佣失败。而记者注意到,如果想要销户,还需要本人到开户营业部,不少允诺低佣金的营业部为异地省份,远在千里之外。
大V助手发来的券商优惠信息。承诺“低佣金、免手续费”是引流开户手段的一部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了防止证券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证券公司在向客户开户时,不得开立“免五”账户,但此类宣传依然层出不穷。显然,这种承诺是有风险的。
有新开户的股民表示,自己开户后并没有享受到允诺的权益。国庆期间,刘女士在社交媒体上联系到一位声称可以“万一免五”(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为万分之一,并且免除最低佣金5元的限制)的银河证券介绍人,但需要3-5个工作日才能操作调整,刘女士便先开户了,但开户后一周,“免五”的承诺却一直没兑现。等到追问时,介绍人表示“公司开会通知了不能再‘免五’”。刘女士疑惑道:“如果证券公司一开始就知道免五确实不合规,还要打着免五的幌子吸引新开户,这不是虚假宣传吗?”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了防止证券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证券公司在向客户开户时,不得开立“免五”账户,但此类宣传依然层出不穷。私域流量更易煽动荐股,监管难度更大
大V导流的背后,是各大券商对于新客的争夺。据业内人士介绍,“万分之零点八是不少券商的成本红线,低佣金引流就是在亏钱”,而大V引流一个开户并成功交易的客源可得到几百元不等的回扣。
除了宣传优惠与实际不符外,大V也通过引流开户的途径也将社交媒体上的粉丝变为自己的“私域流量”,往往会建立各类群聊,如微信群、QQ群、钉钉群,并不定时在群内开设直播并给出投资建议。
这种形式可以脱离社交平台的监管,因为部分直播平台禁止宣传金融、医疗等产品,但在大V建立的粉丝投资群聊里,不少大V会诱导投资者付费购买荐股服务,强调自己跟大家是“朋友”。如果粉丝交了百元至万元不等的费用,还可以参加连线直播,用腾讯会议语音、视频的方式讨论股票投资建议。
在各大平台直播间内,类似的情况也并不少见。不少股民就投诉抖音大V“大蓝”涉及非法荐股,该博主近年来由健身领域转向财经领域,主页并未有证券从业相关介绍,也从未提及证券投资顾问执业编号等内容,却频繁发布具体股票的涨跌预测内容,用情绪煽动粉丝全仓购入某只股票。10月11日,抖音安全中心发布了关于打击“非法荐股”等非法证券活动的处罚公告,其中提及大V“大蓝”推荐特定股票,该行为严重触犯法律法规,平台决定无限期封禁该账号。
抖音大V“大蓝”涉及非法荐股而被封号。互联网“大V”不属于专职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经纪人,利用“大V”引流开户给奖励不符合监管规定。此前的相关监管情况通报中,就已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应规范开展与“大V”合作活动,应停止相关合作。
监管曾要求证券公司应规范开展与“大V”合作活动。靠让利和大V宣传只能带来短暂的开户客流,虚假宣传更会适得其反,对证券公司来说,终究还是要靠服务和交易的质量去留住客户。此前,《证券公司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曾提出,要扩展券商流量来源,开放互联网平台、银行系APP等扩充券商获客渠道,同时降获客成本,规定平台分成率不超过30%,券商理应依据上述规定自行在平台进行获客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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