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国家工商总局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一年,改革红利得到有效释放,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市场主体自主创新活力和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商标注册申请量继续保持较高增长态势。国家工商总局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拓展商标申请注册渠道,优化商标注册流程,完善商标审查机制,大力做好商标申请受理和注册审查工作。2016年商标注册申请量369.1万件,同比增长28.35%,已连续15年居世界第一位。
商标申请与注册基本情况
2016年商标注册申请继续快速增长,商标注册申请量369.1万件,同比增长28.35%。已连续15年居世界第一位。其中国内申请352.68万件,占年度注册申请总量的95.54%。
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2209.4万件,累计注册1450.9万件,有效注册1237.6万件。全年商标注册网上申请达300.1万件,占同期申请总量的81.29%,为纸件申请的4.4倍,比2015年网上申请量占比增长12.39%(2015年同期网上申请量占比68.9%)。我国每万户市场主体的平均有效商标拥有量从2011年的1074件增长到2016年的1422件,增幅为32.4%,同比增长6.51%。目前,我国平均每7.1个市场主体拥有一件有效商标。
2016年,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申请57274件,同比减少3.12%;受理商标续展注册申请130969件,同比增长0.84%;受理变更商标注册事项申请222601件,同比增长5.48%;受理商标转让申请164714件,同比增长15.5%;受理商标注销、撤销申请48631件,同比增长26.71%;受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16262件,同比减少5.6%;受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52191件,同比减少15.35%。
2016年,商标局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2999519件,商标注册申请平均审查周期维持在9个月以内;核准注册商标2254945件,同比增长1.28%;初步审定商标1792612件,同比增长23.17%;驳回及部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1206907件,同比增长36.58%。2016年,商标局共审查商标异议案件48850件;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事项申请198757件,同比增长12.8%;办理商标转让申请168935件,同比增长28.98%;办理商标续展139860件,同比增长3.25%;注销、撤销注册商标39689件,与去年基本持平;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18211件,同比减少41.02%;核准登记特殊标志585件,备案官方标志2565件;审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64458件,同比增长13%。
2016年,商标局共核准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394件,截至2016年年底,已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达3374件,其中外国在我国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达到85件,累计核准注册农产品商标242.96万件。
年度商标注册申请情况分析
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看,申请量最大的前5个类别依次为第35类(397978件)、第25类(259986件)、第9类(236929件)、第30类(219515件)、第29类(167631件)。其中,排在前4位的类别与去年相同,排在第5位的类别由去年的第42类变为今年的第29类,表明商业服务、服装、仪器设备、食品等为我国商标申请比较集中的领域。
外国申请人来华申请商标注册(包括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中,申请量最大的前5个类别与去年相同,依次为第9类(14361件)、第3类(11439件)、第35类(11346件)、第25类(9522件)、第5类(8092件),表明仪器设备、化妆品及洗涤用品、商业服务、服装、药品依然是外国来华申请比较集中的类别。
国内注册申请量排前5位的省(市)依次为广东省(689434件)、北京市(372387件)、浙江省(327572件)、上海市(257616件)、江苏省(209900件)。这5个省(市)的申请量之和超过国内总申请量的一半,达52.65%。申请量超过4万件的省(市)还有山东省、福建省、河南省、四川省、河北省、安徽省、湖南省、湖北省、重庆市、辽宁省、陕西省、江西省、云南省、黑龙江省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去年相比增加了2个。申请量同比涨幅居前的5个省(市)依次为甘肃省(增长77.59%)、青海省(增长64.82%)、江西省(增长48.41%)、安徽省(增长46.55%)、贵州省(增长46.21%)。西部12省区市商标申请量达737826件,同比增长104.69%。
国内有效注册量排前5位的省(市)依次为广东省(2043798件)、浙江省(1315742件)、北京市(893743件)、江苏省(743670件)、上海市(697251件)。
中国申请人马德里商标有效注册量排前5位的省(市)分别是广东省(4962件)、浙江省(4710件)、山东省(2487件)、江苏省(1852件)、福建省(1611件)。
外国来华申请量(包括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排前10位的国家或地区分别是美国(34677件)、韩国(20515件)、德国(14526件)、日本(14419件)、英国(11418件)、法国(8744件)、意大利(6415件)、澳大利亚(5930件)、瑞士(5420件)、荷兰(3027件),这10个国家的申请量之和占外国在华申请总数的76.03%。
商标审查工作不断创新
商标局切实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完善商标审查机制,提高商标审查效率。积极推行独任审查制,不断扩大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独任审查比例,缩短审查周期。对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审查质量进行合理评估,确定抽检比例,对抽检中发现的审查质量问题,分析汇总并及时纠正。探索建立和完善审查业务指导及培训机制,加强对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现场业务指导,分别对新录用及原有审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2016年年底完成了《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的修订工作并对外发布。
商标局始终把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作为异议工作的重心,出台了《优化异议流程便民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当事人参与异议程序的便利性,减轻群众负担,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大制止恶意抢注行为的力度,采取提前审查、并案审查等措施,依法审结了一批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在审查上体现较高水平、对今后法律适用有借鉴作用的典型案件。
新《商标法》施行后,增加了对异议理由和异议人主体资格的审查,异议申请量有所减少。截至2016年年底,商标局共收到异议申请57274件,同比减少3.13%;裁定48850件,异议理由成立的比例明显提高,异议程序的权利救济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有效维护了在先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异议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了独任制,提高了审查效率,确保严格按照法定审限完成异议审理任务。
商标公共服务水平快速提升
2016年,商标局按照“党建是统领、改革是核心、落实是关键”的指导思想,以便利化改革为契机,以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为抓手,全面推进商标注册管理改革工作,商标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缩短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优化调整形式审查工作流程,修改网上申请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至3个月内。二是公布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清单。分批次在中国商标网公布《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的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3220个,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申报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具有较大的指导作用。三是设立商标受理窗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拓展了商标申请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了便利,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四是不断提升商标申请受理服务水平和窗口服务质量。商标注册大厅和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全年共受理各类申请18.97万件,接待咨询12万人次。五是批准设立30个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帮助当地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